發(fā)生了民事糾紛要怎么處理?被起訴民事糾紛怎么辦?
2023-07-03 16:12:15 來源:法治通
發(fā)生了民事糾紛要怎么處理?
1、民事糾紛處理方式如下:
(1)協(xié)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xié)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xié)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
(3)仲裁解決。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4)訴訟解決。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后屏障。
2、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具體的解決方式如下。
(一)自力救濟。包括自決與和解。自決是指糾紛主題一方憑借自己的力量使對方服從,和解是指雙方互相妥協(xié)和讓步。
(二)社會救濟。包括調解和仲裁。調解是由第三者出面對糾紛的雙方當事人進行調停說和,用一定的法律規(guī)范和道德規(guī)范勸導沖突雙方。仲裁是由雙方當事人選定的仲裁機構對糾紛進行審理并作出裁決。
(三)公力救濟。包括訴訟和行政裁決。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zhí)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chǎn)生的各種訴訟關系的總和。行政裁決是指行政機關或法定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律授權,對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的、與行政管理活動密切相關的、與合同無關的民事糾紛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被起訴民事糾紛怎么辦?
民事糾紛被起訴了,應當這樣處理:
1、當事人被起訴的,可以和起訴人進行協(xié)商,起訴人愿意協(xié)商處理的,可以讓起訴人進行撤訴,然后按照協(xié)議處理該民事糾紛;
2、起訴人不愿意和當事人協(xié)商處理的,當事人應當積極應訴,必須在法定的時間內(nèi)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然后參加人民法院的庭審,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