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標罪的構(gòu)成要件了解嗎?串通招投標罪如何才能立案?
2023-05-26 11:24:40 來源:法制法律網(wǎng)
一、串通招投標的方法
(一)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
1、泄露標底等秘密信息
設有標底的工程招標,中標人應當是最接近標底的投標人。
2、違規(guī)設置障礙
招標人故意在資格預審或招標文件中設置某種障礙,意在排斥某些潛在的投標人或投標人。
3、低價中標,標后補償
中標價是評價的重要標準,投標人為了擊敗自己的競爭對手,事先與招標人串通,超出自己的承受能力壓低價格,中標后再由招標人給予投標人額外的補償。
(二)投標人相互串通
1、陪標買標
投標單位為增大中標幾率,邀請其他企業(yè)“陪標”,以增大自己的中標幾率,邀請的“陪標”單位越多,中標幾率越大。有些投標人之間甚至私下確定中標人,約定內(nèi)定中標人在中標后,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失標補償費”。
2、輪流坐莊投標
幾家投標單位互相聯(lián)合,形成較為穩(wěn)定的“串標同盟”,輪流坐莊,以達到排擠其他投標人,控制中標價格和中標結(jié)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約定分利。
3、操縱投標
包工頭同時掛靠若干家投標單位投標,表面上是幾家施工單位在參加投標,實際是一人在背后操縱。
二、串通投標罪的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一)串通投標罪的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復雜客體,既侵犯其他投標人或國家、集體的合法權(quán)益,又侵犯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自由貿(mào)易和公平競爭的秩序。(二)串通投標罪的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串通投標的行為。所謂串通投標是指在招標投標過程中,違反有關程序所發(fā)生的限制競爭行為的統(tǒng)稱,具體地說,就是指在招標投際的過程中,投標人之間私下串通,抬高標價或壓低標價,共同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之間相互勾結(jié),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的行為。(三)串通投標罪的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就招標人而言,是特殊主體,就投標人而言,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gòu)成本罪。依本節(jié)第231條之規(guī)定,單位也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的,實行兩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本罪屬于共同犯罪,構(gòu)成本罪的投標人或招標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實行犯,行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從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脅從犯。(四)串通投標罪的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標的行為會損害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的利益,但仍決意為之,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后果的發(fā)生。
三、串通招投標罪立案標準
串通投標罪,指投標者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利益,或者投標者與招標者串通投標,損害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權(quán)益,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根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jīng)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定,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數(shù)額在50萬元以上的;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招標活動的參加人采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法律規(guī)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jīng)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第六十八條 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或者投標人與招標人串通投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損害招標人、投標人或者國家、集體、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數(shù)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2、對其他投標人、招標人等投標活動的參加人采取威脅、欺騙等非法手段的;3、雖未達到上述數(shù)額標準,但因串通投標,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