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是什么?分居時間應該連續(xù)計算嗎?
2023-05-04 11:21:19 來源:法制法律網(wǎng)
一、夫妻怎么才算分居有效
1、夫妻分居有效要求夫妻分居是因為感情不和的原因分居。法律規(guī)定,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情形有: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等。
2、法律依據(jù):《》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二、怎么才算分居兩年
1、“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兩年”時間的計算方式:
(1)從提出的夫妻二人共同認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計算,到提出離婚訴訟(一方向人民遞交離婚訴訟狀)的當天止;
(2)分居時間應該連續(xù)計算。
(3)如果夫妻分居后又同居的,應當從夫妻最后一次同居結(jié)束后重新計算。無論夫妻雙方分居過幾次,前面的分居時間都應該終止,也就是說,分居的時間應當連續(xù)計算,不應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計計算。
此外,在我國分居(別居)滿2年在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jīng)過法定的(辦理離婚登記或是訴訟判決離婚),雙方的婚姻關(guān)系還繼續(xù)存續(xù),如果此時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的,則會構(gòu)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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