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情形有哪些?民事責任年齡劃分您了解嗎?
2023-04-27 09:27:1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民事責任不賠償怎么辦
(一)民事責任是因為民事主體實施了違反民事法律的行為而應當承擔的結果,如果民事責任不賠償,可以與對方協(xié)商賠償或者前往法院提起訴訟,提起訴訟的時限適用訴訟時效的法律規(guī)定。
1、一般情況下,我們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責任賠償請求權的期限是自我們知道或應當知道對對方享有民事責任賠償請求權之日起的三年。
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債務責任賠償的,則是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對法定代理人的賠償請求權訴訟時效自法定代理終止之日起計算。
4、未成年人受性侵的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則是自未成年人年滿十八周歲起計算。
(二)當提起訴訟的時間超過了法定訴訟時效的,此時,如果賠償人提出拒絕履行義務的抗辯,請求權人的勝訴權無法得到保障;如果賠償人在訴訟時效屆滿時仍然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屆滿為抗辯。如果賠償人自愿履行賠償義務的,不得請求返還。
二、民事責任年齡劃分
主要有兩個時間點,一個是八歲,一個是十八歲,八歲以前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即無需承擔民事責任,八至十八歲限制行為能力,有一定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還有就是十八歲以上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也具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需完全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種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七條 【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標準】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十八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這與我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及刑事方面法律有關以年齡分階段承擔責任的規(guī)定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這說明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標準是根據公民政治生活行為的年齡標準來確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其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一般來說十六周歲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達到初中畢業(yè)了,參加生產勞動或其他工作了,但這種勞動或工作,其勞動收入必須成為本人主要生活來源的,否則,不能視其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第二種是限制行為能力人,也稱為可以獨立進行部分民事活動能力的人?!睹穹ǖ洹罚?021.1.1生效)第二十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故現行法律規(guī)定,8歲以上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睹穹ǖ洹罚?021.1.1生效)第二十二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種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也稱完全沒有獨立進行民事活動能力人,這種人包括不滿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還包括因事故造成的腦功能受損,神志不清,或老年性癡呆神志不清的人。
三、可以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情形
根據《民法典》對免責事由的規(guī)定,以下情況中,行為人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二)正當防衛(wèi),是行為人為了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自身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緊迫侵害,針對這一非法侵害采取必要措施,在必要限度內采取的防衛(wèi)措施。因正當防衛(wèi)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wèi)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wèi)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三)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可以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采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四)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