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況有哪些?申請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全球速看
2023-07-04 10:17:56 來源:找法網
不能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況有哪些?
1.買賣、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房屋的;
2.違反計劃生育超生的;
3.一戶一子(女)有一處宅基地的;
4.戶口已遷出的;
5.年齡未滿十八歲的;
6.其它按規(guī)定不應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請不予批準:
(一)宅基地面積已達到本規(guī)定的標準再申請新宅基地的,但為實施村莊和集鎮(zhèn)規(guī)劃進行舊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請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員作為一戶申請宅基地并被批準后,不具備分戶條件或不合理分戶申請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戶且符合立戶條件,其父母再單獨申請宅基地的;
(五)擬實施舊村改造的區(qū)塊或實施規(guī)劃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對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體的;
(七)違法建房未依法處理結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請建房條件的。
申請宅基地需要哪些材料?
1.農村宅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屬于原地翻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2.屬于異地新建的,應報送: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戶口簿復印件(與原件核對);屬于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復并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選址意見書及規(guī)劃許可證。
申請宅基地的流程是什么?
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委員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討論同意,并將申請宅基地戶主名單、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間數面積、申請建房占地面積、位置等張榜公布后無異議的,取得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或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后,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查,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其批準結果由村民委員會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