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糾紛立案后多久執(zhí)行?_今熱點
2023-01-08 12:16:13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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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拆遷糾紛立案后多久執(zhí)行?
1、拆遷糾紛立案后可能會在兩年內執(zhí)行,也有可能并不會執(zhí)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申請執(zhí)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zhí)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guī)定。
前款規(guī)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guī)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guī)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2、法院執(zhí)行的強制措施有: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zhí)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zhí)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zhí)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zhí)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交付財物或票證。
(6)強制遷出房屋或土地。
二、提起房屋拆遷糾紛訴訟的程序是怎樣的?
提起房屋拆遷糾紛訴訟的程序為確認被告、寫民事訴訟狀、提交訴訟狀和證據、舉證、開庭審理等。
1、要確認被告。
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
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zhí)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
準備就緒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會發(fā)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并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guī)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
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
立案后,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并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準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
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回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后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拆遷糾紛如果已經被法院判決,且在判決書之中,已經明確一方當事人履行相關義務的期限,但是在期限屆滿之后,相關當事人也并沒有履行應履行的義務,此種情形下,另一方當事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強制執(zhí)行的申請。若是此申請被法院受理了,法院需要結合實際情形,判斷具體采取哪種方法進行強制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