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熱議:拆遷糾紛強制執(zhí)行多長時間?
2023-01-05 10:14:36 來源:互聯(lián)網
最近小編看到大家都在討論拆遷糾紛強制執(zhí)行多長時間?相關的事情,對此呢小編也是非常的感應興趣,那么這件事究竟是怎么發(fā)生的呢?具體又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關于拆遷糾紛強制執(zhí)行多長時間?事件的相關信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拆遷糾紛強制執(zhí)行多長時間?
一般是在七個月左右。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之日起,一般在五個工作日內發(fā)布征收通知。公告一般根據(jù)征收范圍的大小規(guī)定期限。一般政府規(guī)定三個月(實際上三個月是不夠的,政府約三個月才可以提早進入行政程序)。三個月后,如果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沒有達成協(xié)議,則進入第二程序。政府可以決定為某個家庭收取賠償金。作出決定后,可以在60天內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天內申請行政訴訟。不服行政復議的,可以在十五日內提起行政訴訟。不接受初審法院裁決的,可以在15天內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在法院命令生效后,收稅員在發(fā)出超過十天的催復通知后,可向法院申請批準強制搬遷。
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xù)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阻撓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二、強制拆遷的程序怎么走?
(一)拆遷部門提出強制拆遷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二)區(qū)、縣人民政府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區(qū)、縣人民政府決定進行行政強制拆遷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市國土房管局備案。
(三)《決定書》要載明下列事項:
1、被強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被強制拆遷房屋的地址;
2、強制拆遷的事實和理由;
3、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jù);
4、強制拆遷的期限;
5、要求當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遷標的物內的財物;
6、當事人依法享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權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強制拆遷的執(zhí)行機關和協(xié)助機關;
8、制作《決定書》的機關名稱和時間。
(四)實施強制拆遷3日前須在強制拆遷現(xiàn)場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五)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強制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jù)保全。
(六)強制拆遷開始,執(zhí)行人員要向被強拆人宣讀《決定書》,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zhí)行。
(七)強制拆遷的執(zhí)行機關要將強制拆遷過程記入筆錄,搬遷財物要制作清單,清單一式兩份,由執(zhí)行人、被強拆人以及其他在場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拒不簽名或者蓋章的,要注明情況。
(八)強制拆遷房屋中搬出的財物,由執(zhí)行強制拆遷的部門運送到指定場所,交給被強拆人。被強拆人拒絕接收的,應當辦理提存公證。
只要是行政相對人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造房屋的,此時違法建筑的房屋就會被責令限期拆除,責令限期拆除其實是一種行政處罰,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內行政相對人自己不予拆除的話,那么行政機關就可以對該違法建筑物予以強制措施。